来源 :上证e互动2023-08-31
瀚蓝环境(600323)《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以上是2021年年报中的内容,请问1、什么是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2、什么是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
尊敬的投资人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解释》规定,“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PPP项目资产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核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