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12-18
12月17日,津投城开公告,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被执行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到期债权213,650,770元,冻结期限为三年。此次协助执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