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4-03-23
华重工3月22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据2023年12月27日公告,振华重工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7902.53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0%。其中,首次授予7573万份,预留授予329.53万份。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1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47人(不包括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