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4-11-0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现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控股股东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函询,是否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涉及我公司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筹划涉及我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