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A港池7#、8#散货码头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6222156
传
真:0417-6259155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217窗口邮
编:115007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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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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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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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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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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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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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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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鲅鱼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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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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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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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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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