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1-12-27
12月27日晚间,ST荣华(600311)披露公告称,公司涉及诉讼,该案将于2022年1月6日开庭审理,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为被告方,诉讼涉案本金合计1.5亿元。
对于涉诉事项及理由,ST荣华表示,2017年4月,公司与原告天津丰瑞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瑞”)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武威荣华新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农业”)与原告及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道农商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金为1.5亿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9年2月13日止。
因荣华农业未依约履行分期还款义务,二道农商银行将所有权利义务转回给原告,原告依法向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T荣华表示,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取得法院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