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两江财经2026-05-26
股东该出的钱,没出到位,又想通过减资“脱身”?这样可不行!
2026年5月25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能源”)发布《关于世纪之光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对于该公司与世纪之光诉讼案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裁定驳回了该公司的再审申请。
广西能源与世纪之光的纠葛要从三年前说起。2022年8月18日,该公司收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起诉材料。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该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世纪之光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广西能源对这 8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两江财经》注意到,世纪之光与广西能源等对簿公堂以后,从2023年至2026年5月,该案几经波折以后终于进入申请再审等流程。
2024年4月2日,世纪之光作为原告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减资纠纷为由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广西能源(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资8000万元的行为不发生效力,向世纪之光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世纪之光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广西能源于2024年12月24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世纪之光的诉讼请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6月,世纪之光在二审判决后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执行。法院对广西能源银行账户资金实施超额冻结,并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1.05亿元(后续有部分退回)。
广西能源披露,该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近日,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该公司的再审申请。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广西能源表示,法院驳回该公司的再审申请,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2024年,根据一审判决,该公司已对诉讼涉及的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计提预计负债10193.17万元。2025年,根据二审判决,法院已对该公司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1.04亿元。本次裁定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损益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在《两江财经》看来,尽管这场持续近三年的世纪之光减资纠纷案,或许已画上了一个彻底句号,但是留给所有上市公司的警示却不应该画上句号。这个案件不只是广西能源一家的事,更是全市场的风险教科书——认缴不是不缴,减资不能 “免债”,企业减资必须确保程序无瑕疵,否则就容易造成担责的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