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3-11-16
观点网讯:11月16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公告。
公告显示,沈阳商业城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复函》【(2023)辽01破4-1号】和《决定书》【(2023)辽01破4-1号】,沈阳中院许可该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据悉,2023年11月11日,该公司披露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佛罗伦思对沈阳商业城的破产重组申请,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因公司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沈阳商业城股票于2023年3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3年9月30日,沈阳商业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亿元(未经审计),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