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6-27
ST曙光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相关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公司于2024年2月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就与天津美亚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2024年3月公司与天津美亚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已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公司正在持续进行的相关整改工作包括加强对公司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培训,完善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工作,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