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咸宁新闻网2022-04-27
曙光股份成立至今已经有七十余年的发展历史,旗下有“黄海”客车与“曙光”车轿两大品牌,在汽车行业内地位举足轻重。前不久,为了顺应新时代的发展,迎合人们绿色出行的美好需求,曙光股份开启了自身的新能源方向转型,其中,氢燃料客车已经完成样车开发,预计今年八月份将批量上市,正在此时,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出乎意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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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持有股份超过10%的中小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对曙光股份决定收购奇瑞S18及S18D车型先进成熟技术一事表达不满,认为两款车型停产多年,后续产品竞争力不明,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然而事实上,曙光股份通过收购这两款车型,能够更快地切入到市场容量最大的新能源乘用车业务,以最小的投入代价、完全可控的低风险、最低的开发周期、技术与产品相对成熟的车型,赋能未来的新能源发展。
小股东与曙光股份双方争执的关键点在于曙光股份预计收购的两款车型,小股东们认为这两款车型早已经被淘汰,并不具备收购价值。然而实际上,已经有评估机构聘请的鉴定专家鉴定过,并出具了相关技术鉴定意见,意见显示,这两款新能源产品均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在市场上也能够取得一定程度的认可,有利于企业未来在新能源客车领域的布局及转型。
关于两款车型的问题争执不休,但曙光股份的小股东是否有资格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问题也同样令人深思。据可靠消息,在提出异议的诸位小股东中,不少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买入持有,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应该通过相关证券公司行权,自己并没有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法定资格。
从大局来看,曙光股份收购两款车型的举措,不仅收购行为合法并且有效,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的规则,在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方面,收购新型的新能源乘用车将成为曙光股份新能源发展之路的突破口,能够帮助曙光股份快速切入市场容量最大的新能源乘用车业务,从而实现自身的突破与转型,是深思熟虑后的成熟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