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参考网2022-11-23
因公司存在未及时审议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三会”运作不规范,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11月22日晚间,上交所官网发布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8月25日,南化股份收购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100%股权后,八桂监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桂监理当年新增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256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净资产的比重为7.73%。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迟至2022年4 月11日、6月22日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外,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三会”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上交所指出,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 2.3条、第8.1.1条、第8.1.5条、第10.2.12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桂生(任期2012 年11月27日至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 条等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 条的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桂生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