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2022-04-11
2022年4月10日,ST维维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9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11日停牌1天,4月12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维维”变更为“维维股份”,股票代码“600300”保持不变。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于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5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维维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一、维维集团构成ST维维的关联法人;二、ST维维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ST维维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维维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杨启典、赵惠卿、张明扬、崔超、宋晓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崔桂亮、藤谷阳一、孟召永、孙欣、张玉明、罗栋梁、侯立松、丁金礼、徐缨、肖娜、曹荣开、赵昌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4月8日,ST维维的收盘价为4.50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