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4-07-10
格隆汇7月10日丨三峡新材(600293.SH)公布,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通知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杨海潮、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德逊、詹齐兴、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海潮与被执行人詹齐兴、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德逊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3)深国仲调4384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9月12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申请书编号:ZYD182064)。”
本次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称“前海佳浩”)持有公司6491.3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60%,该等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本次执行不会影响公司控股权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