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3-04
上交所3月3日发布《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许锡忠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许锡忠与高灿烜签订的《股票协议转让期权合同》对应的债权本金1.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3月31日,该笔担保债务发生逾期,许锡忠未按约定转让股份,也未能归还资金。对于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上交所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许锡忠、时任董事许泽伟予以通报批评。此外,上交所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晓凭、财务总监刘逸民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