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杭州网2022-07-07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仪电气,股票简称:ST华仪,代码:600290)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他们已代理四位投资者向温州中院提交起诉材料,本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尚未起诉的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21年6月8日晚,华仪电气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浙江监管局查明,华仪电气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华仪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6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陈道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陈孟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11月25日,华仪电气发布《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受损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ST华仪股票,并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