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4-12-27
大恒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严宏深、谢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大恒科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及时。未及时披露子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未审议及披露转让北京大恒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财务资助事项;二是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年报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披露有误;三是财务核算不准确。收入核算不准确,部分项目未能恰当识别单项履约义务或跨期确认收入,因账龄、库龄等统计不准确,导致2023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减值不准确,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不准确,导致2023年其他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分配不准确,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测算有误,部分历史年度小额收入未入账、采购成本与销售费用划分不准确;四是内控缺陷。个别项目先发货后补销售出库手续,生产领料审批不规范或未留存相关记录、存在未能按照内部采购控制程序进行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比价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大恒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严宏深、谢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大恒科技的主营业务包括机器视觉业务及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数字电视网络编辑及播放系统三大板块。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6亿元,同比下降26.36%;归母净利润亏损641.38万元,上年同期盈利8543.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