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SH)今日收报3.54元,跌幅3.80%,总市值218.24亿元。
1月12日晚间,南钢股份披露关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1月1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户数为421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225,490,37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66%。收购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南钢股份2024年1月12日披露关于要约收购期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因需进一步确认要约收购结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停牌一个交易日。
南钢股份2023年12月11日披露《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023年4月2日,新冶钢与南京钢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创投”)、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及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集团”)签署《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和《增资协议》,新冶钢拟出资135.8亿元对南钢集团进行增资,相关增资事项完成后,新冶钢将持有南钢集团55.2482%股权,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同日,南钢集团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方式,与复星高科、复星产投、复星工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60%股权。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前述事项已完成,南钢集团持有南京钢联100%股权,并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南钢股份59.10%股份。
因南钢集团收购南京钢联从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30%,南钢集团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南钢股份除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经新冶钢的全资股东盈联钢铁与南钢集团协商,指定新冶钢作为实际执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接受和持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
此外,前述交易构成对于南钢股份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834429.NQ,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间接收购,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要求及钢宝股份公司章程,将不涉及对于钢宝股份的要约收购。
本次收购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南钢股份已将所持有的万盛股份29.56%股份全部转让予复星高科并完成交割。新冶钢增资南钢集团、南钢集团协议受让南京钢联60%股权事项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521,503,927股。若南钢股份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经南钢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南钢股份2022年年度的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165,091,01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1,272,752.75元;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由3.94元/股相应调整为3.69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9,304,349,490.63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已就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南钢股份上述事项的收购方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郦琪琪、王岫岩,财务顾问协办人为谢凌、卢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