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江津港区五举沱东阳光码头改建工程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 |
重庆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利本项目利用原有 210m 岸线,主要对现有 2# 泊位进行改造, 1# 泊位不发生变动,仍作为散货出口泊位;主要改建内容为:在原 2# 泊位架空结构下游改建原有土石下河道路,下河道路起点接后方已建堆场,终点连接前沿新建的装卸作业平台,平台前方新增 1 台趸船,作为船舶装卸作业使用。在码头陆域预留用地上建设仓库 6 座,作为货物堆存使用。总投资 3139.2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72 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冲洗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营期:大风天气禁止作业,装卸过程中严格控制落料高度;转运设施设备进行密闭和喷雾抑尘;堆场采用洒水抑尘,同时加盖防水篷布;场内道路经常洒水抑尘;码头区域禁止燃油,船舶到港后采用岸电。
2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混凝土养护、机械维修和车辆冲洗废水等,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码头、趸船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经船舶污染物接收上岸设施分别输送至现有生活污水接收池、含油污水接收池暂存,定期交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场区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沉淀池统一收集处理后洒水回用,不外排。
3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多余土石方送往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占处置;营运期货运船舶垃圾交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定期清淘的泥沙脱水后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 、噪声: 施工期: 选择低噪声 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营运期:采取低噪声装卸机械,定期检修作业 设备, 合理制定船舶调度方案,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
5 、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向水体排放;加强岸坡带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堆放场;采取增殖放流的生态补偿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措施措施,开展生态跟踪监测。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 2304-500116-04-02-748826 |
按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