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2-11-28
11月28日晚间,华安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知公司股东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因未充分理解减持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后的90日内,发生了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但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华安证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股东东方创业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减持100万股后,东方创业持有公司股份为2.34亿股,持股比例由5.0087%降至4.9874%。
因对减持规则的理解不充分,东方创业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后,于2022年11月15日至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减持所持有的华安证券股票275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5.01元/股-5.10元/股,累计减持金额1388.40万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85%。东方创业此次减持区间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且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未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公告显示,东方创业向华安证券出具书面说明,此次减持未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形,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东方创业已进行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华安证券表示,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