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11-28
华安证券(600909.SH)公布,公司于近日获知公司股东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因未充分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之第5项相关规定(即大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股份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后的90日内,发生了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但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因对减持规则的理解不充分,东方创业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后,于2022年11月15日至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75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5.01元/股-5.10元/股,累计减持金额1388.40万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85%。东方创业此次减持区间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且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未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东方创业向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此次减持未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形,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东方创业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东方创业承诺,后续将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