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4-06-24
日前,ST亿利(600277)发布公告,公司于6月21日收到上交所《关于拟终止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指出,2024年5月24日至6月21日,ST亿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ST亿利自2024年6月24日(周一)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而后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鉴于此,ST亿利于6月21日还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监管函显示,根据公告,目前ST亿利存放在关联方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大额存款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公司应当尽快收回相关存款,减少损失,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相关关联方应当尽快化解有关风险,不得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4月25日,内蒙古证监局对ST亿利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了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披露,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盈利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1242万元至亏损9601万元。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因公司预计对存放在亿利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计提货币资金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持有的煤炭资源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减少等因素,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更正为亏损48737万元至59567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2005万元至72835万元。
对此,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亿利洁能及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财务总监张艳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买入ST亿利股票,并在2024年4月23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