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7-29
嘉化能源(600273.SH)公布,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推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工作,但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7月29日前)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事宜,因此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此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前期已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目前已顺利投产。未能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不会对公司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