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1-05
11月5日,阳光照明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告,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为阳光照明的控股股东,陈英将持有世纪阳光 5.565%的股份转让给陈森洁,股份转让后陈森洁持有世纪阳光由 65.708%增加至 71.2733%的股份,陈英不再持有世纪阳光股份。
目前,世纪阳光有陈森洁持股71.2733%,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桢利”)持股28.7267%。
同日,陈英将持有浙江桢利10%的股份转让给陈森洁,转让后陈英不在持有浙江桢利的股份。目前,浙江桢利分别由陈森洁之配偶潘小冲持股 90%,陈森洁持股 10%。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陈英不在是阳光照明的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