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6-04-08
广汇能源(600256)董秘您好,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第三条第二款:“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想确认:?1.公式是否为:三年总分红÷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90%??2.三年总分红是否只需达到一年利润的90%即可,而非三年总利润的90%?请明确回复,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广汇能源的关注与支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已明确,“公司三年(2025-202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即(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2026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2027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2026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2027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90%”。关于具体当期分红方案,公司将会基于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综合性因素审慎考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