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汇能源2024-09-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前期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年。根据核准批复内容具体要求,公司持续积极推进该项目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72号公告)
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十四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了新立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马朗一号煤矿采矿权,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司将会持续根据本项目推进相关手续审批、建设准备等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