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1-03-19
*ST成城(600247)3月19日晚公告称,因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成清波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及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对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成清波、时任公司董事长成卫文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成清波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曙光、韩海霞、徐昕欣,时任财务总监黄俊岩、刘莉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查明,2020年6月29日,*ST成城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披露公告》《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称,2011年4月,公司为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2年8月3日,法院受理有关诉讼。2015年7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偿还江苏亚伦公司借款本金4.9亿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及案件律师代理费及诉讼费用;同时,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金额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8.99%。2018年10月17日,江苏亚伦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述生效判决,申请执行金额12亿元,执行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6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