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3-08-03
中新经纬8月3日电 3日盘后,三连板涨停的云南城投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8月2日,云南城投股票已触及异常波动。
房地产业务规模已大幅减少
云南城投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房地产项目的置出,公司房地产业务规模已大幅减少,2023年一季度房地产业务收入仅占总体收入的1.31%。公司将紧紧围绕发展战略,以物业服务、商业管理为中心,提升管理效能,向轻资产运营服务转型。
云南城投强调,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较大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此外,云南城投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刚因信披不及时被警示
日前,云南城投刚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因未及时披露涉诉事项,上交所对云南城投时任董事长李家龙、时任总经理孔薇然予以监管警示。
监管函指出,2022年7月30日,云南城投披露与北京创意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进展。该合同纠纷诉讼事项,涉案本息和金额约5.42亿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2022年6月7日,云南城投披露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瑞京)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2022年1月,江西瑞京与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签署和解协议,涉案金额约为2.18亿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涉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云南城投涉及诉讼事项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未就上述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云南城投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上半年预计扭亏为盈
官网介绍,云南城投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投资与管理,注册资本逾16亿元人民币,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财务方面,2023年4月25日,云南城投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5.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8.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3.95亿元。
2023年7月14日,云南城投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亿元到1.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