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1-09-29
近日,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对山西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圆通”)罚款5000元,处罚事由为其存在未按规定作出安全检查标识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并邮罚字(2021)6号。记者查询发现,山西圆通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股票代码:600233.SH)旗下全资子公司。
山西圆通违反了《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款规定如下:“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邮件、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委托第三方企业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邮件、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
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太原市邮政管理局责令山西圆通立即改正,并对其作出上述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条规定如下:“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作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
山西圆通成立于2009年4月30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2000万元。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圆通速递持股100%。
官网显示,圆通速递创立于2000年5月28日,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快递物流、科技、航空、金融、商贸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运营商和供应链集成商。2016年10月,圆通速递A股上市。截至2020年12月,圆通速递全网拥有分公司4600多家,服务网点和终端门店7万多个,各类转运中心133个,员工45万余人。
9月17日晚间,圆通速递公告显示,8月实现快递产品收入29.36亿元,同比增长28.64%;业务完成量13.8亿票,同比增长27.32%;快递产品单票收入2.13元,同比增长1.03%。8月26日晚间,圆通速递披露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194.95亿元,归母净利润6.46亿元;业务完成量74.11亿件,在去年同期高基数的基础上,同比增长达到50.14%,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市场份额15.01%,同比提升0.44个百分点。
截至9月28日收盘,圆通速递报13.92元,总市值为439.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