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07
凌钢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关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诉公司等保兑仓业务纠纷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公司的监督申请。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2022年度确认负债49,558,237.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