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4-09-03
凌钢股份(600231.SH)公布,公司在实施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项目、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和高炉产能置换项目过程中,因场地不足,需分别占用2#烧结机脱硫脱硝、钢渣处理线、1#烧结机湿法脱硫和35吨三次除尘设施设备所在位置土地。2024年7月,公司决定对2#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予以拆除;2024年8月,公司决定对钢渣处理线、1#烧结机湿法脱硫设施和35吨三次除尘设施予以拆除处置。本次拆除前,上述设施一直在满负荷运营中,不存在减值迹象。
本次拆除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2,553万元,扣除已计提累计折旧40,16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675万元后,固定资产价值29,713万元。为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使公司利益最大化,拆除处置的固定资产经公司专业部门鉴定能利旧的资材,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拆除,保管,建立台账,利旧使用;对于不能利旧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外卖;对于既不能利旧,又无法外卖的,由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废旧物资进行处理。本次拆除处置的固定资产中可回收的主要为废钢,且多属于轻薄料,价值较低,并且地下部分考虑拆除成本因素,不予拆除,同时受废钢市场价格较低等影响,本次拆除处置的固定资产预计可回收价值较低,约2,114万元,预计拆除处置后损失约27,599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27,599万元,具体以实际处置净损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