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24
赤天化公告,2025 年 1 月 24 日,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贵州粤桐工贸有限公司货款 23,787,042.73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利息计算方式为:从 2023 年 7 月 9 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23,787,042.73 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向粤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撤销被告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被告贵州大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9%的股权转让给被告贵州瑞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并由被告贵州瑞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应股权返还至被告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3、被告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贵州粤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 1,188 元;
4、驳回原告贵州粤桐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