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鹰眼利爪2023-03-03
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
重要通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ST瀚叶(瀚叶股份,600226)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ST瀚叶(瀚叶股份,600226)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2020年5月11日,ST瀚叶(瀚叶股份,600226)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4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该公司尚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形、以及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其他违规事项进行问询。2020年5月20日,瀚叶股份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对上述问询事项的核实结果予以披露。
2020年6月9日,ST瀚叶(瀚叶股份,600226)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21年3月26日,ST瀚叶(瀚叶股份,600226)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经查明,瀚叶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瀚叶股份未能在2019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按规定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二、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瀚叶股份未在2020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该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所述行为。2020年6月30日,瀚叶股份对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披露。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在2017年6月18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买入ST瀚叶(瀚叶股份,600226)股票,并在2020年5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