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15
*ST松江(600225.SH)公布,2021年11月1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2021年11月15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