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6-26
福瑞达公告披露,2023 年6月26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鲁商集团已于2023年6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70,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89%)标的股票划入“鲁商集团-东方投行-23 鲁商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专户受托管理人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股票信托登记期限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存续期。在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鲁商集团委托东方投行作为受托管理人,按照鲁商集团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但不得损害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鲁商集团通过自有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9,739,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32%;通过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7%;通过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4%。“鲁商集团-东方投行-23 鲁商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9%。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