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09-11
海航控股(600221)董秘你好,根据贵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原海航旗下的首都航空,天津航空,西部航空,金鹏航空等非上市公司将适时注入上市公司海航控股,请问:一、上述几家非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转正是否作为注入上市公司的必要前提条件?二、我们普通投资者可以从什么渠道获取上述几家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积极督促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似的航空主业资产完成有关法律主体、资产及业务的整合工作,并积极督促相关资产努力提高经营业绩,尽快使相关资产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在相关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产产权清晰、盈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生产经营依法合规等)后三年内,将其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若届时未能注入,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承诺在整合后的相关资产未注入上市公司前,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上市公司利益的交易和安排。上述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目前不属于海航控股信息披露范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