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10-31
亚星客车10月31日公告,公司与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获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涉案金额785.12万元。
公司诉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浩达公司”)、姜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和融资租赁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其对浩达公司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为郑州法院作出的安和融资租赁诉浩达公司判决书第四项判决(案号(2021)豫 0191 民初 21788号)。公司认为该判决书第四项判决存在错误,若法院依据该判决优先执行浩达公司的财产,公司对浩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达公司的债权将无法得到保障,遂针对该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