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2-03
格隆汇12月3日丨西藏药业(600211.SH)公布,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商品名:新活素)续约成功,被纳入上述目录乙类范围。
新活素医保支付标准:445元(0.5mg/支),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于规范治疗效果不佳的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短期治疗,单次住院支付不超过3天。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
新活素继2017年、2019年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后,此次继续被纳入目录范围,医保支付标准不变。
新活素为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2020年生产量291.14万支,销售量262.98万支,销售收入9.5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0.42%;2021年上半年生产量213.35万支,销售量223.11万支,销售收入8.20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9.15%。
新活素自2017年进入基本医保目录后,近年来销量大幅上升。此次续约谈判成功,将有利于新活素市场份额的扩大、市场布局的拓展,对公司今后的销售增长和长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