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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600206)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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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股权激励到超额利润分享——有研新材的实践

http://www.chaguwang.cn  2022-10-25  有研新材内幕信息

来源 :混改风云2022-10-25

  这些激励工具如何用好,发挥协同作用,使企业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我们来看下面这家企业如何做。

  企业发展需要激励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是由中央企业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业务定位为高端金属靶材、先进稀土材料、特种红外光学及光电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多个战略性新材料领域。

  新材料产业是典型的蓝海产业,快速增长的同时伴随着激烈的行业竞争。

  尤其是在人才方面,有研新材作为国企,面对同行业通过高薪、股权等方式积极吸引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民营企业,其管理层与核心骨干人员的收入水平与行业水平存在差距,缺乏重组的人才竞争力。

  并且长期来看,新材料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充分运用激励手段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动能。因此进行分配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就显得迫在眉睫。

  股权激励的实施与成功

  从2017年起,有研新材就开展了中长期激励的初步探索,当年12月,有研新材开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27人授予占公司总股本0.99%的限制性股票。

  

  图1有研新材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数据来源:有研新材公告

  这次的股权激励计划以2018-202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业绩考核一同构成接触限售条件。

  

  图2有研新材财务数据

  数据来源:wind

  此后的三年间,有研新材制定的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指标均完成,且解锁的所有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均满足100%解除限售的条件。

  此时再回看2017-2020年有研新材的财务数据,很难不说2017年后的业绩飞速增长与股权激励的实施有一定的关系。

  超额利润分享的探索

  到了2020年,有研新材限制性股票激励到期,中长期激励还要不要做,怎么做?有研新材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们选择了超额利润分享。

  超额利润分享,即设立目标利润额,将利润中超出目标的一部分向公司成员分配,属于中长期激励工具的一种。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中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国有企业实行超额利润分享的具体实践操作还需参考2021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2021年12月,有研新材公告了《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1-2024)》,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相比之前的股权激励,本次的超额利润分享规模对象规模更大,实施方式更灵活。以下我们就来根据知本咨询超额利润分享“六要素”模型来对这一方案进行分析。

  

  一、组织基础

  有研新材属于科技型商业一类企业,制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中长期目标明确。在业绩方面,2021年的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的有研新材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基础完善,具备实行超额利润分享的条件。

  二、利润目标

  有研新材超额利润分享的分享周期与经营班子任期考核周期相同,均为4年,以“利润创造能力与战略发展要求匹配、任期考核基准指标满足对公司整体利润表现的考核要求和目标利润以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为基准设定”三个原则核定四年整体目标利润。

  其中行业企业分别从有色金属延压行业、科研院所转制上市公司及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中选取。

  有研新材选取净利润作为分享期内的目标利润指标,且原则上不低于:

  (1)公司的任期考核目标;

  (2)按照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3)公司近三年平均利润;

  (4)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三、激励对象

  有研新材超额利润分享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条件是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主要标准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心骨干人才,并在激励期间考核优良。

  并且激励人数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30%,明确规定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不参与超额利润分享。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激励对象,不得在同期参与以企业利润整体为激励考核目标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例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岗位分红等。

  四、约束条件

  超额利润分享的激励对象与公司接触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按照其在岗任职时间比例兑现,超额利润分享的退出和终止情形如下:

  

  图4约束条件

  资料来源:有研新材公告

  五、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上,首先需要制定《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确定年度目标利润,因此其制定一般与公司当年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同步。

  次年上半年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分享额和激励对象个人分享额,并相应制定《超额利润分享兑现方案》。

  超额利润分享的兑现采取现金递延支付,第一年兑现40%,之后两年个兑现30%。兑现期间若出现年度实际利润低于目标利润出现差额,则上一年的超额利润分享额未兑现部分要进行扣减,扣减的额度以利润差额的30%,以上一年超额利润分享额未兑现部分扣完为止。

  六、分配比例

  有研新材超额利润分享的比例确定以《指引》为原则,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公司当年超额利润的30%,即: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年度实现净利润-年度目标净利润值)*30%

  从股权激励到超额利润分享,有研新材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建设不断深入,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功,用实践证明了中长期激励对于企业的积极效用。今年是有研新材实行超额利润分享的第二年,今后又将如何,我们表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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