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02-22
格隆汇2月22日丨复星医药(600196)(600196.SH)公布,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弘创(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复星弘创”)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其研制的ORIN1001片(“该新药”)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星弘创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下同)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
该新药为集团自主研发的具有新酶型靶点、新作用机制和新化学结构类型的首创(First-in-Class)小分子药物,拟用于晚期实体瘤和特发性肺纤维化治疗。截至公告日,该新药用于晚期实体瘤和特发性肺纤维化治疗分别于美国处于I期临床试验中,其用于复发性、难治性、转移性乳腺癌(包括三阴乳腺癌)已获美国FDA Fast Track Development Program (即快速通道审评)认证;该新药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于中国境内处于I期临床试验中。
截至公告日,在全球范围内尚未有与该新药同靶点的药品上市。
截至2022年1月,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人民币18542万元(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