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犀牛之星2021-08-09
犀牛之星讯,8月9日消息,复星医药(02196.HK)发布公告,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其参与研制的FH-2001胶囊(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晚期恶性实体瘤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星医药产业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下同)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
该新药为PD-L1/FGFR双机制小分子调节/抑制剂,拟主要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该新药临床前研究主要由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受托开展、临床研究及后续商业化拟由集团(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自主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全球范围内尚无靶向PD-L1小分子抑制剂获批上市;中国境内已上市的FGFR小分子抑制剂主要包括仑伐替尼、瑞戈非尼及帕唑帕尼等。根据IQVIACHPA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20年度,仑伐替尼、瑞戈非尼及帕唑帕尼等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为9.07亿元。
截至2021年7月,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4253万元(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