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4-02-01
创兴资源(600193.SH)今日收报3.94元,跌幅1.75%。
创兴资源昨晚发布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修订前,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1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修订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86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修订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829.08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258.1934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数字经济智慧赋能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实业之控股股东华侨商业。华侨商业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761.19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华侨实业,实际控制人为余增云。本次发行是向余增云控制的华侨商业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余增云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创兴资源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0万元到-1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0万元到-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