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掌财经2024-06-01
锦州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显示,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等。公司股票6月3日开市起停牌1天,6月4日复牌,A股股票简称变更为“ST锦港”。公告显示,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但锦州港与这七家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其中,2018、2019、2020和2021年分别虚增收入约21.2亿元、39.47亿元、24.8亿元、0.75亿元,四年合计虚增收入逾86亿元。对此,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健、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辉、董事鲍晨钦、财务总监李挺、副总经理宁鸿鹏、副总经理曹成,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4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