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经观察2022-08-31
8月31日,环保行业上市公司国中水务(600187.SH)发布公告称,下属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水”)于近日收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22〕1015号):生态环保局发现秦皇岛污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秦皇岛污水处以人民币34万元的罚款。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20日和2022年1月25日对秦皇岛污水进行了调查,发现秦皇岛污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水类)序号 54 的裁量标准的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秦皇岛污水处以人民币34万元的罚款。
公司决定不再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上述罚款涉及34万元,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