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质量之声2022-11-23
11月2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披露,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施工问题,被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罚款3万元。
(图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第2120220053号显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 3 月 2日在临港南汇新城NHC101社区01单元19-02,20-01,22-02地块新建项目存在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组织限期整改、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未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
其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