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1-26
*ST宁科“公告称,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及相关方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结果包括相关合同解除,确认原告对被告中科新材享有的债权,原告对被告中科新材抵押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ST宁科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本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不确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4.12亿元,其中逾期债务规模16.17亿元,涉诉债务规模13.42亿元,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且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多起诉讼,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