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7-23
乐居财经讯赵微 7月23日,据企查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与国兴环球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该案原告(反诉被告)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另一被告(反诉原告)为国兴环球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案由为合伙协议纠纷,审理法院为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国兴环球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据悉,国兴环球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胡晓丹,注册资本为6.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土地整理与开发,场地、设施出租,大股东国兴环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3846%,中明置业有限公司、中和运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6923%、1.9231%。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66起,案由为委托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等。有失信记录2条,未履行数量2条;限制高消费记录5条;终本案件记录5条,未履行总金额34644.80万元。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30日,法定代表人翟美卿,注册资本339578.1424万元人民币,大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89%,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00%,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6%。涉及司法案件41起,案由为劳动争议、合伙协议纠纷等。有裁判文书记录16条,案件总金额为90.0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45.45%,涉案案由为劳动争议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