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7-16
7月16日,建发股份(SH60015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19.70 亿元担保的公告。
据悉,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等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于货物报关通关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三家保险公司合计承保限额19.7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太保承保限额11.70亿元人民币,中银保险承保限额6亿元人民币,阳光保险承保限额2亿元人民币。根据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协议约定,需由公司为被担保人(即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投保人)就关税保证保险项目提供担保,其中为中国太保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11.70亿元人民币,为中银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6亿元人民币,为阳光保险的投保人担保的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合计担保限额为19.70亿元人民币。
另悉,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包含公司为“供应链业务板块各子公司”提供460亿元人民币以及21.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限额,并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因此,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