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13
维科技术公告,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何承命承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行为,并承诺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股份。如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