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4
长春一东公告,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盈利且现金流为正的情况下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提出差异化的分红政策,并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可调整分红比例。董事会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确保分红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