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鹰眼利爪2022-12-13
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
重要通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退市新亿(600145)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退市新亿(600145)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第一段:2021年1月27日,退市新亿(600145)发布更正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重大债务未披露事项;
二、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第二段:2022年3月3日,退市新亿(600145)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一、虚假记载;
二、重大遗漏。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第一段:于2011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退市新亿(600145)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第二段:于2019年5月9日至2021年1月27日期间买入退市新亿(600145)股票,并在2021年1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